總體部分之建議
一、政府與民間社福團體之關係:
由於近年政府部門與民間社福團體的關係以公辦民營的合作模式為主,許多民間社福
團體基於服務案主的理念,與政府建立合作關係。但是政府卻在僅提供硬體設施及少數人
員編制的情況之下,要求民間社福團體擴大服務量與服務項目,隨時因應社會需求,加上
評估標準的不適切,導致民間社福團體承受強大的工作壓力,更要以募款方式來支持機構
的生存。
期待市長上任之後,重新檢討公辦民營方式與方案委託,包括政府與民間的平等合作
關係、社會工作人員的編制比例、經費補助方式、考核方式等。期待共創政府與民間團體
雙贏的未來。
二、強化社會福利委員會的功能:
目前成立的社會福利委員會的開會期間是三個月召開一次,時間似乎過長,且由於社
會福利委員會成立不久,其共識與工作模式都有待建立;希望市府可以增加社會福利委員
會的開會頻率,改為二個月召開一次,強化社會福利委員會的功能。
老人福利之建議
一、老人保護體系的建立:
先前台北市政府對於人身安全保障十分重視,將老人、婦女、兒童等領域的保護工作
加以整合,成立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預定成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我們肯定該政策方向
的前瞻性,懇請馬市長評估該政策之正當性與延續必要性,繼續支持該項政策。
二、調查供需之間的差距
推動社區照顧最重要的前提即是需求評估。
需求面:健康老人的需求為何?各區資源分布的現況?各區所提供的服務是否符合民眾需
求?失功能的老人期待什麼服務?都會結構中的家庭期待何種服務?如何減輕家庭照顧者
的負擔?
供應面:目前台北市究竟擁有那些資源?那些地區的資源較為貧乏?目前公部門及民間服
務部門可以提供的服務項目與服務量?需要拓展及開發的服務項目為何?
三、建構社區照顧網絡:
社區照顧體系應該包括居家服務(如居家照顧、居家護理、個人照顧、家務服務、友善訪
視、電話問安、餐飲服務)及日間照顧(老人日托中心及老人臨托中心),並注重無障礙
環境的原則,且必須提供交通接送服務,才能使老人順利獲得服務。
期待新市府拓展的方向如下:
- 提供失智老人日間照顧服務,並促使居家照顧服務普及化。
- 減輕家庭照顧者的負擔,提供居家照顧、喘息服務等福利服務。
- 擴大交通接送服務,增加老人與社區互動的機會與頻率,及延長服務時間(提早開
始、晚點結束),以配合都會雙薪家庭的時間。
- 強化各區老人服務中心的服務功能,以及社區資源網絡的建立。
- 加強福利服務資源的整合,避免服務的重疊與資源浪費,例如社會局第二科與第四
科的類似業務應做整合。
四、老人安養護機構立案問題:
依據老人福利法的規定,老人福利機構必須在88年6月19日之前申請許可成立,但是
考量現住於機構內老人的權益,要執行斷水斷電的法令並不容易,期待市府進速提出可行
的因應辦法。
而在老人福利機構立案數日益增加後,服務品質的提昇是下一階段的目標,期待市府
定期舉辦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建議評鑑制度應與獎勵制度相互配套,才能有效提高業者改
善的動機。
五、1999年國際老人年的活動宣導
由於1999年是國際老人年,全台灣的老人福利團體籌組1999國際老人年籌備委員會,
預定規劃跨年度的系列活動,希望市府共襄盛舉,積極籌劃台北市國際老人年之相關活動
,共創一個溫馨有活力的二十一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