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身心障礙福利團體就業座談建議彙整
共同訴求
1.依據身心障礙保護法規定,儘速建立職業輔導評量制度
2.檢討現行就業輔導員制度,加強就業輔導員的在職訓練,以求專業有效的服務。
*配合勞委員已頒佈【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專業人員遴用暨培訓辦法】的相關規定,
有計畫地提供就業服務相關人員專業知能,已提升服務品質。
3.成立輔具研發推展中心,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條件。
4.發展身心障礙多元化的就業模式並研擬完整配套措施。
*多元化的就業模式:包括庇護性工場、支持性就業、職業訓練、職前技能訓練等
5.對身心障礙就業基金專戶的建議:
詳列申請案不通過的理由,並建立申覆制度。
研擬補助長期申請案(2-3年)及就業相關服務的可行性。
定期公佈基金專戶基金運用的狀況。
建立制度化、書面化的申請、補助、核銷、審查制度(例如:就業成功率的界定)
6.加強社會宣導,提高大眾接納身心障礙者的就業。
*以各障別的就業特色,透過大眾傳播媒體分別針對雇主及社會大眾做有計畫的教
育宣導。
7.分析未來就業市場趨勢,以搭配新職種的開發與訓練。
8.檢討現行勞工局所轄中心(啟明服務中心、就業資源中心等)的角色定位及功能。
9.目前公設民營的機構,委託單位是社會局,但服務內容是與就業相關,日後該機構
的管理問題應儘速釐清。
各障別的訴求
1.儘速成立手語翻譯中心,以利聽語障者就業。
2.視障朋友建議研擬發放按摩保護金的可行性。
3.對於慢性精神病的輔導,並必須整合醫療體系提供『社區精神復健』及勞工局提供
的『促進就業』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