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社會福利聯盟

壹、 青少年組建議與期待

(一)弱勢青少年投入休閒事業的可行性

  15、20時的青澀年齡,正是充滿活力與朝氣的時期,每天有用不完的精力,對於中輟生與非行少年,休閒娛樂一直是他們生活的重心,若能將這群青少年囊括,使他們將所喜愛的休閒娛樂轉成為他們的職業專長,不但能使他們過剩的精力發洩出來、達到玩樂的目的、訓練他們具有與人競爭的謀生能力並且能跟上時代腳步。以金車教育基金會所引進的〝突破休閒〞及飛颺青少年成長中心所引進的〝體驗教育活動〞為例,這些訓練課程即是透過各種團體活動的安排,讓參與者在實際操作中,經驗個人與群體的相對關係,在各種虛擬情境中讓參與者突破自我挑戰能力、加強適應環境能力、提升問題解決能力及加強團隊合作。在訓練的過程中〈所有的學習者必須先參與及體驗所有的活動後才開始訓練階段〉,這群青少年是最先得到益處的,不但如此,他們也因而重拾對自我價值的肯定與自信心。

(二)擬定休閒事業教練證照制度

  除了之前提及的突破休閒指導員外,適合青少年參與的休閒事業非常多樣化,有:攀岩指導員、衝浪教練、直排輪教練、救生員、漆彈運動教練、野外求生指導員、潛水教練、導遊、飛行傘教練、風浪板教練、登山響導、馬術教練、健身俱樂部個別指導員、撞球教練、熱門舞蹈〈街舞〉教練、滑板指導員、花式滑水教練、花式單車教練及飛盤運動指導員等。以上這些休閒事業皆為近幾年才從國外引進來台,仍有許多發展空間,急需大量人才投入,此時若能給予這群青少年更多的訓練機會,如此多采多姿的休閒事業,必能帶給這群被社會所排斥的邊緣青少年一個更好的生涯發展,而不是僅僅侷限在學習傳統的技能。

(三)NGO訓練加上政府認證

  休閒品質的提升,許多休閒活動愛好者紛紛為自身所喜愛的休閒活動成立俱樂部或協會等組織,民間團體的成立,讓這些休閒活動更能有系統的發展,也負起訓練的責任。此時政府若能主動結合這些俱樂部或協會等組織,為青少年預備一個良好的訓練環境,同時擬定一套執照認證方式,就能使青少年不一定非得透過正規教育才能成為休閒活動的教練或指導員。

(四)弱勢少年重回主流社會的管道

  建議政府整合休閒活動相關俱樂部或協會等民間組織、投入青少年服務工作的團體和救國團等單位以及青輔會或人力銀行等求職服務機構,規劃一個完整的配套措施。訓練開始前,中輟生及非行青少年的來源由所有青少年服務機構提供,而休閒活動相關俱樂部或協會等民間組織負責規劃一系列訓練課程,訓練經費來源由政府補助。在訓練過程中,青少年服務機構則定期做個案追蹤,以了解青少年的學習情形,並做適時的輔導。訓練完成後由政府頒發指導員證書或相關執照,以作為日後求職的一項學經歷,結訓後青輔會或人力銀行等求職服務機構提供相關的就業資訊,以輔導協助青少年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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